(1)家庭暴力的主體是家庭成員;
(2)家暴行為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3)家庭暴力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心侵害行為,並經常實施虐待、恐嚇等行為。
建議您保留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於:
1.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工作單位尋求幫助或調解,或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以後進行訴訟時,可以要求有關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
2.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傷,壹定要及時去醫院治療,並保留好診斷證明、病例本、醫藥費單據。另外,要把當時的情況拍下來,保存好。傷情嚴重的,報警後,公安機關應當委托傷情鑒定。
3.家裏或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錄音錄像,保留原始視聽資料。或者可以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繼續咨詢,我會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