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A國公民漢斯是個外國人,來中國出差,已經在北京住了兩年。根據中國法律和司法實踐,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國公民漢斯是個外國人,來中國出差,已經在北京住了兩年。根據中國法律和司法實踐,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答案:c,d

A項,根據《出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外國人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經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出境。這種情況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①國內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予出境。

《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解釋》第15條B項規定,自然人的經常居住地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①連續居住1年以上;(2)以場所為生活中心;③醫療、勞務派遣、公務除外。雖然漢斯已經在北京住了兩年,但他是因公來中國的,所以北京不是他的常住地。

C項,外國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非法從業人員:①未按規定取得工作許可和與工作有關的居留證件在中國境內工作的;②超出工作許可範圍在中國工作;(3)外國留學生違反勤工儉學管理規定,超出規定的崗位範圍或時限在中國工作的。漢斯因公來華,利用假期在語言學校兼職授課,超出了他的工作許可範圍,屬於非法雇傭。

D項:父母壹方或雙方是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問題中,由於王是中國人,其與北京漢族所生兒子具有中國國籍,D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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