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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科目新規是什麽?

法律分析:1。駕駛技能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試。在有效期內未完成考試的,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無效。2.機動車駕駛員考試分為三個科目,每個科目考試都需要提前預約。駕照考試需要三科按順序預約。每科預約後可以考壹次,補考壹次。如果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需要重新預約。3.科目壹、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限制預約人數,可無限期參加考試,直至考試合格。4.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5次預約機會,即各有10次考試機會。如果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則已通過考試的科目成績無效,學生需要從該科目開始重新報名參加考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二十九條科目壹考試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交通信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機動車登記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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