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是指個人在危險情況下,為保護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甚至不惜犧牲自身利益的勇敢行為。為了鼓勵這種行為,我國制定了《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
首先,見義勇為的人會得到相應的獎勵。這些獎勵包括榮譽證書、獎金等。,旨在表彰他們的英雄行為,激勵更多的人參與到見義勇為行動中來。
其次,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也將得到保障。根據規定,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行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救助和賠償。同時,政府和社會各界也將為他們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持。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標準和程序,以及獎勵保障的具體措施和責任部門。這將有助於確保見義勇為人員的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
綜上所述,《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的實施,將有力地弘揚社會正氣,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為見義勇為人員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第2條規定: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個人為了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