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第三條監督執紀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堅持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壹領導,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體現監督執紀的政治性,嚴守政治紀律和規矩;
(二)堅持紀檢、監察雙重領導體制,紀檢工作受上壹級紀委領導,線索處置和立案審查必須向同級紀委報告;
(三)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為準繩,把握政策,寬嚴相濟,吸取教訓,挽救生命;
(四)堅持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嚴格工作程序,有效控制風險點,強化各環節監督制約和監督執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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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第六條監督執紀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
(壹)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和審查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央管理的黨員領導幹部和經黨中央批準成立的黨組(黨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違紀問題。
(二)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受理和審查本級黨員候補委員、本級紀委委員、本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幹部、本級黨委批準的黨組(黨委)、下壹級黨委和紀委的紀律問題。
(三)基層紀委受理和審查同級黨委管理的黨員和同級黨委領導下的各級黨組織的違紀問題;沒有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黨的基層委員會負責監督紀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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