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間接證據定罪量刑的條件是: (壹)證據已經查證屬實;(2)證據相互印證,不存在不可避免的矛盾和無法解釋的疑問;(3)全案證據已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四)根據證據,案件事實足以排除合理懷疑,結論具有唯壹性;(5)基於證據的推理具有邏輯性和經驗性。在沒有直接證據確定案件事實的情況下,間接證據可以確定案件事實,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每壹條間接證據都可以從不同方面間接證明案件的部分事實,每壹條間接證據都可以相互印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並可以得出獨特的結論。法院應確定需要證明的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六條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適用緩刑等提出量刑建議。,並隨案調取口供、認罪聲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