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政府采購政策;
3、監督、檢查和管理政府采購信息公告活動;
4.匯總政府采購預算;
5.接受買方采購實施計劃的備案;
6.批準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采購方式的變更。
監察局負責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食品安全監管和價格監督檢查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經批準後組織實施。按規定組織和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保護、食品安全監管、價格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與政府采購活動相關的監督管理職責。
法律依據:
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管暫行規定第五條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設立的各業務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負責本業務領域的執法監管工作。
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法制機構在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實施執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