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條規定,監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減刑建議書之日起壹個月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案情復雜或者特殊的,可以延長壹個月。減刑裁定書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三十三條* * *人民法院決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並出具假釋證明書。對假釋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實施。
被假釋的罪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假釋監督管理的規定,不構成新的犯罪的,社區矯正機構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假釋的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撤銷假釋的建議之日起壹個月內進行審查並作出裁定。人民法院決定撤銷假釋的,公安機關應當將罪犯收監。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