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人撿到的東西數額較大,撿到的東西的主人會索要,撿到東西的人拒不歸還,也會構成侵占罪。
拾得物不還是壹種不當得利的行為。根據法律規定,不當得利是指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損害他人為代價獲取利益。不當得利的受益人有權將獲利返還給受損失的人,受損失的人也有權要求受益人返還原物。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失主的,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如果不知道,要及時發布招聘公告。拾得人將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有關部門應當在遺失物被領取前妥善保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的必要費用。
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要求保管遺失物的費用,也無權要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公告拾得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把別人的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應該是不當得利。另外,我國刑法規定,非法將他人遺忘物據為己有,拒不交出的,按侵占罪處罰。拒不交出他人財物的,應當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皮卡的情形,故不應以侵占罪論處,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用刑法處罰,其行為只能用民事法律規範調整。
法律依據:
民法
第三百壹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債權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