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不會逮捕偷盒飯充饑的流浪漢。
偷盒飯的人出生於1975。他早年和妻子離婚,孩子判給了前妻。所以他壹個人生活了很多年,只有他哥哥偶爾接近。2021年9月,去外地工地打工,快上班的過程中扭傷了腳踝,沒有經濟來源,也沒有什麽積蓄,沒有回去的路費。無奈之下,只能睡在到處都是風的地方。我想等它熟了再回去。我在火車站徘徊。我真的餓了。我從外賣的送餐箱裏偷了飯盒。結果飯盒在我偷了幾次之前就被抓住了。
其實這名男子偷的盒飯價值不高,不足以判刑,但他經常在公共場所偷東西,依法應該逮捕。不過這壹次,警方辦案非常人道,男子願意認罪。後來,公安機關決定釋放該男子,並給予1,000元的援助,幫助他踏上回家的旅程。
第二,這些案例的意義是什麽?
在這些案件中,警方的執法讓很多網友感到非常感動。他們覺得這樣的執法很溫暖。雖然1000元對大多數人來說不算什麽,但對這個男人來說真的是救命錢。不少網友紛紛表示,這樣的執法守住了人類良知的底線,大家紛紛為檢察院的做法點贊,讓更多人相信執法是有溫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