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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的未檢科是幹什麽用的?

未檢部的業務範圍是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審查逮捕、起訴、當庭公訴和監督。

壹、人民檢察院根據法律和業務分工設立若幹業務機構。

1,調查監督部

2.公訴部門

3、申訴檢察部、舉報中心

4.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5、監獄檢察部門

6、監獄檢察部門

7.檢察技術部門

8.紀檢監察部門

第二,未成年人檢察機關與公訴機關的區別

1,少年檢察院是專門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

2.公訴機關管理的所有刑事案件都被起訴到法院進行審判。

3、涉及未成年人的,未成年人檢察院,然後讓公訴。

三是未檢部門獨立承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1,審查逮捕

2.審查和起訴

3、訴訟監督

4.開展幫教、維權、預防犯罪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225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或者抗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應當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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