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所在地理論是德國法學家薩維尼在1849年出版的《現代羅馬法體系》壹書中提出的法律適用理論。
該理論主張以法律關系為出發點,根據法律關系的固有性質來確定準據法。根據這壹理論,每壹種法律關系都必然與特定的法律制度相關聯,每壹種法律關系都有壹定的所在地,這就是特定的管轄權。
在選擇法律時,要根據法律關系的性質確定法律關系的所在地,所在地的法律就是準據法。
法律關系所在地理論創造性地提出了解決法律選擇問題的標準。通過分析法律關系的性質,確定法律關系的所在地,從而確定適用的法律,這也是方法論上的歷史性突破。法律關系所在地理論對國際私法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現代國際私法理論都是在法律關系所在地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法律關系所在地”對國際私法理論發展的影響:
(壹)促進了國際私法思潮向普遍主義立場的回歸。
(B)促進了國際私法理論的革命性演變。
(三)確立了多邊法律選擇理論在國際私法中的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