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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簡要介紹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如下:

法律行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它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依照法律規定,通過表示意誌或行為而產生法律效力的行為。法律行為具有以下特征。

第壹,法律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規定的效力。法律行為的效力是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簽訂合同、立遺囑、領證,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第二,法律行為是自願的。法律行為必須是自願的,也就是說,它必須是出於壹個人的真實意願。如果是強迫或欺騙,就不能認定為合法行為。

第三,法律行為是正當行為。法律行為必須符合法律,不得違反法律。比如簽訂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否則不能認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

第四,法律行為是獨立的行為。法律行為是獨立的行為,不受其他行為的影響。比如簽訂合同的效力不會因為其他行為的存在而受到影響。

第五,法律行為是有後效的行為。法律行為的效力發生在未來某個時間,具有後效性。比如簽訂合同的效力,要到未來某個時間才會發生。

綜上所述,法律行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自願的、合法的、獨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後行為。法律行為是現代社會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它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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