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毒、禁毒並舉的方針。實行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
國務院成立了國家禁毒委員會,
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設立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禁毒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將禁毒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國家鼓勵社會捐助禁毒事業,並依法給予稅收優惠."
國家鼓勵禁毒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禁毒技術、設備和戒毒方法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