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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利益協調的基本原則。

利益協調的基本原則

平等待遇原則

在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中,平等待遇原則是首先要考慮的基本原則之壹。在現代法治社會,法律的價值目標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平等是實現上述價值目標的基礎。

整體利益最大化原則

“法律的功能是調整、調和、調解各種混雜的、相互沖突的利益,使我們文化中的各種利益或重要利益的大部分得到滿足,其他利益的犧牲最小。”在分配權利和義務時,應以利益大小為標準,同時兼顧各種利益背後的內容,充分分析各種利益的特殊性和復雜性,按照雙贏或多贏的原則在各利益相關者之間進行利益分配,使多個主體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在利益均衡分配的過程中,所有利益相關者都以利益最大化為目標,但利益最大化不能無限制地以犧牲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為代價。因此,法律有必要根據公平正義等基本法律原則,以最小的犧牲實現整體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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