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簡述無效民事行為的類型和法律後果。

簡述無效民事行為的類型和法律後果。

無效民事行為分為完全無效和部分無效:

(1)所有無效民事行為,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法人超越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活動的民事行為;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作的民事行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

(2)壹些無效的民事行為。在壹個民事法律行為中,如果只有部分內容有瑕疵,其余部分沒有瑕疵,民事法律關系仍然可以單獨成立、變更或者終止,那麽瑕疵部分無效或者被撤銷,其余部分仍然可以有效。無效民事行為自始無效,其法律後果是:返還財產;損失賠償;國家或集體所有或歸第三人所有;其他職責。《民法通則》第六十條規定,民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上一篇:杭州富陽區哪裏做dna親子鑒定?
  • 下一篇:捐卵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