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模式很多,其中英國模式、德國模式、美國模式、法國模式和戰後日本模式比較突出,各具特色。在英國,法治原則表述為“法治”,即除法律之外,任何人都不受其他規則的約束。這種法治也被稱為“實質法治”。它不僅要求法律在形式上得到嚴格遵守,而且註重法律的內容。在德國,法治被理解為“法治國家”,特別註重行政權力行使的嚴格合法性,卻很少關註法治的內容。這種法治也被稱為“形式法治”。壹般而言,形式法治強調法律的普遍性、穩定性、內在壹致性等形式特征,具有明顯的民族主義色彩,可能導致法治下的人治或專制。實質法治強調用法律來約束政府權力,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重視實質正義。這種法治有更多的自由主義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