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要素:指具有民事主體資格,參與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人。即民事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權利的持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民事主體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在壹定情況下還包括國家。
(2)客體要件: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具有名義客體,是民事主體之間建立民事法律關系所依據的客觀事物,是民事主體所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為民事主體活動的對象。就規範意義上的民事法律關系而言,其對象壹般是固定的。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可以概括如下:
1.事物是指在自然人的身體之外,能夠滿足人的需要並被支配的物理實體和自然力。
2.行為是指能夠滿足權利主體某種利益的活動。
3.智力成果是指人們腦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各種科學發現、發明、設計、作品和商標。
4.個人利益,包括個人利益和身份利益。
(3)內容要素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人如何實現其參與民事生活的目的,即參與民事生活的目的?這種實現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的方式和過程,就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