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政策,農村自建房需要辦理審批手續,需要建房的農民需要自己申請建房。因為農房建設審批是多個部門聯合審批的,很多小夥伴可能不知道應該向哪個部門提交申請。事實上,為了方便農民朋友辦理建房審批手續,政策規定,如果想在農村建房,只需向村民小組或村委會提交申請即可。
2.有村民小組的,由村民小組提出建房申請,由村民小組組織小組成員開會討論,並將討論結果公示後,將結果和申請材料提交村委會審核。村委會依法進行審核後,將申請材料提交鄉政府審核,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實地考察等步驟後確定是否通過審核,避免了村民建房需要在多個部門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註銷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有關批準文件,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壹)宅基地自批準之日起滿兩年未動工建設的(特殊情況除外);
(二)宅基地報批時,向村集體承諾建新房、拆舊房而不自行拆除舊房的;
(三)經批準實施舊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遷入新房(村)居住的原宅基地;
(四)騙取批準或者非法轉讓宅基地的;
(五)其他應當收回宅基地使用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