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承包雙方因工程合同發生糾紛,應在此期限內起訴。當事人提起訴訟,可以到施工合同簽訂地或者履行地的法院。因工程質量爭議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相關機構出具鑒定書後三年內提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施工糾紛的證據有哪些?
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是: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或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登記清單、法人登記證書等主體登記材料;
3.訴訟法律關系發生變化後當事人名稱發生變化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