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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材料檢驗費誰來出,有法律依據嗎?

施工單位支付建築材料檢驗費有壹定的法律依據。

建築工程結構檢驗鑒定(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塔桅和高聳建(構)築物、建築構件質量檢驗、振動試驗、結構受力試驗、結構性能現場試驗)。災後結構承載力評估。

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的安全性、適用性、維修性、耐久性和可靠性鑒定。建(構)築物抗震鑒定、沈降觀測、采光日照鑒定分析、容積率分析、面積測量、建築功能評估。房屋檢驗鑒定、建築裝飾工程質量檢驗鑒定。

擴展數據:

建築工程材料檢驗費介紹如下:

建設工程質量專項檢測費按《浙江省建設工程其他費用定額》列在研究試驗費中,其費用由建設單位和檢測單位根據工程質量檢測的內容和要求在合同中約定,計入建設工程其他費用。

建設工程質量檢驗和試驗費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取費定額》列為施工組織措施費項目。檢驗和試驗費用的內容和費率見附表。各級招投標監督機構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保證工程招投標中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試驗費的計算。

新華網-新華評論:用“材料工程”對付檢驗是假的。

人民網-檢驗日報:建設工程履約保證金不應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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