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2.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和後續治療費;
3.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通補償的計算方法:
1.醫療費用:包括交通事故引起的壹切合理的醫療費用;
2.誤工費:因受傷無法正常工作而損失的收入;
3.護理費:事故受害人在治療過程中需要護理時發生的費用;
4.交通費:受害者往返醫院接受治療的交通費用;
5.營養費用:災民在恢復期需要特殊營養的額外費用;
6.傷殘賠償金:受害人根據因事故造成的不同傷殘等級而獲得的壹次性賠償金;
7.精神損害:對事故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折磨的賠償;
8.死亡賠償金:受害人在意外事故中死亡,其家屬可以獲得的賠償,包括喪葬費和家庭生活費;
9.財產損失:對受害者在事故中受損的車輛、衣物等個人財產的賠償。
綜上所述,交通賠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以及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