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虛假證明材料屬於偽造證據,情節輕微的,法院將根據具體情況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向法院提交偽造的證據,屬於虛假訴訟行為。壹般情況下,法院不會采信相關證據。如果存在“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民事糾紛”等情節,則屬於犯罪行為,依法構成虛假訴訟罪。這種情況下,壹般法院會結束案件審理,必要時會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當事人也可以自行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能向法院證明證據是假的,那麽原告將面臨敗訴和司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四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賂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賂、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銷毀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轉移已被清點、責令保管的財產的;(四)對司法人員、訴訟參與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人員執行職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的單位處以罰款或者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