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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法律解析:市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投訴或聯系當地城管部門或110協商。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只能委托律師起訴,要求停止侵權。

撥打110,民警會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如果他不聽,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由公安機關處以罰款甚至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噪聲擾民屬於違法行為,有行為後果的界定。只要產生的噪聲幹擾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就是噪聲擾民的違法事實。噪音法沒有規定噪音必須達到多少分貝才能構成噪音擾民的必要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壹款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汙染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應當決定。

第六十壹條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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