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築工程安裝;建築勞務分包(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持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3、建築裝飾工程分包;鋼結構、園林、排水、給排水暖通工程施工(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項目,須經批準或持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4.建築勞務分包,水電安裝,建築機械和建築安全網生產銷售,金屬結構加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審批的項目,憑許可證經營)。
5.砌體工程、木工工程、鋼筋工程、油漆工程、水暖電安裝工程、混凝土工程的分包(在資質許可的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6.建築服務分包;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國家有特殊規定,憑許可證方可經營)。
7.為建築企業提供分包服務。(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項目,經批準後方可經營)。
8.建築服務分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室內裝飾工程;建築和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建設。(上述經營範圍需經中國有特殊規定的項目批準或持有效許可證方可經營)。
9.為建築提供木工、油漆、混凝土、水電、抹灰、鋼筋作業等勞務服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憑有效許可證經營)。
法律依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分為施工總承包資質、專業承包資質、建築勞務資質三個序列。施工總承包資質和專業承包資質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分為若幹資質類別,每個資質類別根據規定條件分為若幹資質等級。建築服務資質不分類別和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