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留抵退稅是指全額退還現在不能抵扣,以後才能抵扣的“進項”增值稅。它的政策是2065438+2009年3月2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其中提到,自206538年起,所謂免稅額可以簡單理解為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時的免稅額。進項稅是指納稅人購買貨物、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時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是指銷售時收取的增值稅。壹般來說,免稅額的形成有多種原因,如投資集中、商品生產周期長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三條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機構、場所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以及產生於中國境外但與其機構、場所實際相關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或者雖有機構、場所,但其所得與其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四條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的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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