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健康證前先體檢。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壹寸彩色照片兩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站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壹張為健康證用),填寫姓名、性別等基本信息;
(2)實驗室采血和大便肛拭試驗;
(3)內科、外科常規體檢;
(4)胸透;
(5)完成所有體檢項目;
2.體檢結果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體檢結果不符合出具健康證明條件的,不予出具健康證明。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培訓合格後,持本人免冠彩色照片到所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
辦理健康證註意事項:
1,每天上午9點前要空腹采血;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避免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檢查結果。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在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只能持《健康證》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疾病的人員,在未治愈前,不得從事直接客戶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