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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寶專家是否應該為17萬騙畫事件承擔法律責任?

鑒寶專家騙畫1.7萬元是毫無疑問的,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縱觀整件事,有點可笑。有些人利用信息差距賺取不義之財,已經到了如此肆無忌憚的地步。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法律的懲罰,哪裏還有正義和公平可言?

首先,我們來了解壹下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鄭州市民朱筠帶著傳家寶《松陽柏寒圖》來到《華宇之門》節目組。他想鑒定這幅畫是真是假。於是,鑒寶專家柳巖聲稱,這幅畫不是真跡,價值3萬元,但如果賣掉,可以多賣幾萬。朱筠接受了柳巖的說法,以1700元的價格賣給了柳巖。後來,朱筠發現柳巖以8736萬元的天價出售了這幅畫,才知道自己被騙了。

朱筠將柳巖告上法庭,但柳巖堅稱自己沒有問題。價格是兩個人談好的,把畫賣這麽高的價格他認為是壹種炒作,不能說明問題。由於證據不足,法院無法處理。朱筠到公安機關報案,後來發現這位專家柳巖是冒名頂替的。其實他根本不是鑒寶專家!這是壹個不穩定的記錄。

從上面的陳述,我們可以知道鑒寶專家柳巖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先是故意低價買畫高價賣,後被查出偽造身份。這個情節很嚴重。國內專家造假、學術造假等學術造假事件層出不窮,他在光鮮亮麗的燈光和包裝下成為了權威代表。其實他從來沒有付出過什麽,享受過別人的勞動成果。這樣的行為也會成為他個人生活的汙點,甚至對整個行業產生負面影響。如果得不到法律的懲罰,真的無法自圓其說。希望能早日看到正義之光,讓犯錯的人自己承擔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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