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規定江蘇法定產假為158天。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法定產假(98天)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原法定延長30天),達到158天,男方護理假15天。法定假日不包括在延長的產假內。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自公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女方仍在原法定產假期間的,按規定可享受產假158天;女方已經享受原法定產假的,不再享受延長的30天產假。
2.產假什麽時候開始?
產假可以從分娩前15天算起。法制快報提醒您,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3.產假工資誰發?
女性支付產假工資有兩種情況。第壹,孕婦買五險壹金;另外就是沒有購買五險壹金。
1.已購買包括生育保險在內的五險壹金的,連續繳費1年後,可依法享受生育津貼。
2沒有買五險壹金,單位負責發工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的工資標準繳納。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