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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江西省異地退休職工醫保報銷;

1、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離休幹部、退休工人、因公致殘人員、三期矽肺病患者、二等功、壹等功殘疾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費用報銷100%;

2、退休職工工齡超過30年的,其醫療費用報銷90%;

3、退休職工工齡21至30年的,醫療費報銷85%;

4、退休職工工作年限15至21年的,其醫療費用報銷80%;

5、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報銷75%的醫療費用;

6、退休職工,醫療費報銷75%;

7.60%的病床費報銷,無論任何住院方式,病床費由公司收取。

異地醫保報銷需提供的材料:

1,本市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

2.持醫院開具的轉院證明到當地、區社保所(醫保所)辦理異地就醫審批備案;

3.異地定點醫院住院發票原件;

4、機器成本的原始清單;

5.住院病歷有效復印件(加蓋有效醫院印章)1份;

6.1份身份證復印件。

總結壹下,江西省異地就醫50%報銷據調查,江西省醫保異地報銷比例最高的是居民醫保,為50%,職工醫保最高為80%,報銷的是醫保目錄內的藥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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