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可以並處吊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吊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醉酒駕駛人將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挪用或者借給沒有駕駛證的人使用的。
第七十五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並可以吊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問題嚴重的,可以並處吊扣駕駛證最長六個月、最長十二個月的處罰:塗改、偽造、冒領、使用無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持有駕駛證的學習駕駛人未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學習駕駛,或者單獨駕駛車輛,不按規定超車,或者不按規定停車或者不立即移動,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