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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收據丟了可以辦房產證嗎?

法律分析:如果房產已經登記,購房合同和房款收據丟失,仍然可以辦理房產證。

需要提供稅務機關蓋章的發票復印件,否則不能提取公積金。

丟失的購物發票無法補辦,但有補救措施。如果購房發票是開發商開具的,可以到開發商辦公室,調取電子票證記錄重新打印,或者復印發票存根,寫上“此張與原件壹致”字樣,打印件或復印件加蓋公司發票專用章,可作為抵扣憑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

(三)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

(四)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

(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包括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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