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低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可以按照規定要求增加賠償金額。建議單獨提起訴訟。因為內容基本相同,而且是同壹被告,所以法院會考慮合並審理,以節省訴訟成本。當事人以約定違約金過高為由要求減少的,應當在違約金超過損失30%的基礎上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要求增加的,應當根據違約金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5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失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是什麽?
逾期付款包括未在約定期限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支付價款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應當依照合同或者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金壹般等於違約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原每月賠償金構成勞動者的不當得利,應當計算為用人單位的實際損失。金額不宜大,最高不超過實際損失的1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