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輛車限定的乘客人數只有五個,而實際上有六個乘客。載客人數超過核定人數的20%,屬於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駕駛人給予記6分的處罰。車輛超載有很多弊端。壹旦發生交通事故,超載人員將得不到保障。
車輛超載超限處理標準:
1、公路客運車輛運載超過額定乘員的,罰款200元至500元,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罰款500元至2000元;
2、貨運車輛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壹輛車可以坐五個人,包括司機。不按規定坐,就是超載,交警看到了,會扣妳錢。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
機動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道路客運汽車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但按規定免費的兒童除外。客滿時,按規定免費的兒童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卡車車廂不允許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離開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搭載1至5名臨時工;貨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桿時,不得載人;
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摩托車後座,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