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訴交警罰款的方法如下:
(1)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二)當事人可以自知道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具體行政行為;
(3)可以向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或者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警察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壹百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及時調查核實,反饋調查結果。
第壹百壹十條
當事人有權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的處罰進行陳述和申辯,交通警察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不得因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而加重對其的處罰。
二、申報需要哪些材料?
1,舉報需要準備存在違法事實,舉報需要有書面材料;
2.舉報他人犯罪不壹定要提供證據,即提供證據不是舉報的必要條件。生活中很多犯罪是隱蔽的,很多情況下舉報人很難提供確鑿的證據;
3.舉報時可以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陳述和辯解、鑒定意見、勘驗筆錄、檢查、鑒定、偵查實驗、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