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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有哪些功能?

建立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的主要目的是方便群眾解決財產損失較小的交通事故,減少群眾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的等待時間和往返次數,提高交通事故自撤率,促進和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暢通;交通事故能夠得到公開、公平、公正的處理,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同時也能起到打擊和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虛假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的犯罪活動,進壹步凈化社會風氣的作用。保險理賠服務中心主要職能如下:承保機動車輛保險的市內1、18財產保險公司將派員到保險理賠服務中心集中辦公,受理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的理賠,避免保險公司之間相互推諉扯皮;2.保險理賠服務中心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派出警力處理事故。財產損失超過強制保險限額的,可以當場辦理《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損害賠償糾紛調解,減少群眾往返出行;3.保險理賠服務中心設立的分中心為群眾處理事故和保險理賠提供了優良舒適的環境,可以在事故發生後免受日曬雨淋;4.在本市依法設立的獨立評估機構將進駐保險理賠服務中心,可為無法或無法派出理賠工作人員的群眾和對財產損失評估有爭議的被保險人提供服務,最大限度地方便車主辦理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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