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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告上法庭,傷殘鑒定已經做了。

法律主觀性:

交通事故不做傷殘鑒定的法院可以判決。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在交通事故賠償訴訟中不做傷殘鑒定,受害人的傷殘賠償請求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這將對受害方產生不利的法律後果。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九條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事故現場勘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對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應當在扣押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現場勘查結束後三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精神疾病的鑒定應當由具有精神疾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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