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體解剖分為屍體解剖和屍體解剖。體表檢查是對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屍體表面傷痕的常規檢查。它確認了案件的性質,證明了死者的體表傷痕是交通事故的結果,查明了死因,分析了死者傷口的機理,為交通事故的還原服務。解剖檢驗主要用於壹,通過屍檢確定偵破方向,為破案提供證據;二是多輛車相撞碾壓屍體,尋找第壹輛相撞的車輛,確認死亡直接原因;第三,死因不明。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的屍檢是必要的。通常費用由事故方承擔,單方面事故的話,由司機家屬承擔。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四十九條要求檢驗鑒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事故現場勘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對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應當在扣押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現場勘查結束後三日內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精神疾病的鑒定應當由具有精神疾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壹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的完成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30日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