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交通事故發生後,保護現場,搶救傷者,並向公安機關報案,應認定為主動投案,構成自首,因為上述行為也是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義務,是否從寬應適當從嚴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當認定為自首。但根據法律規定,是否應當對他從輕處罰,從輕處罰的幅度,要根據情況決定。
3.對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的被告人是否從寬處罰,從寬處罰的幅度,應當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危害後果、社會影響、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自首還應考慮自首的主動性、自首的及時性和穩定性等。
4、具有自首或立功表現的,壹般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在類似情況下,對有自首情節的被告人的寬大處理應當適當寬於有立功情節的被告人。
5.註意“應該”和“可以”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