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的方法如下:
(1)交通事故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由當事人本人提出申請,也可以由其代理人提出申請;
(2)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三)決定給予法律援助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指定法律援助人員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決定不給予法律援助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2.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14條
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
(壹)請求國家賠償,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請求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應當向提供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向被申請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申請交通事故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提交代理證明;
2、經濟困難證明,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須提供能夠證明其經濟狀況較為困難的材料;
3.與申請法律援助相關的案件材料主要是能夠證明案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