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自費藥品由責任人承擔。保險公司壹般參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交通事故傷害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壹般甲類藥品全額補償,乙類藥品扣除10%-30%。丙類藥物,即自費藥物,需要按照事故責任比例承擔。如果對用藥有疑問,可以申請用藥合理性鑒定,可以申請醫院代表出庭說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後的理賠是怎樣的?
1,及時報案。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員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告,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調查並確定損壞情況。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迅速派出理賠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按規定核實受損車輛和財產的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如果有人受傷,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
4.通過調解解決案件。財產損失數額確定後,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後,或者交警部門對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後,由交警部門依據法律法規對事故雙方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後結案;
5.提交索賠。調解結束後,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理賠材料;
6.索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和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後,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然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