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交通違章如何處罰6032

交通違章如何處罰6032

法律解析: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

第九十壹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六個月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約束直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6月5438+0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狀態下駕駛、操作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其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再次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上一篇:江西中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街道社工站是幹什麽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