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寄宿生是學校裏專門管理寄宿生和學生宿舍的人。在我國法律中,罰款是指行政罰款,必須由行政法規以上級別的法律法規設定。原則上,可以實施行政處罰的機關是行政機關。很明顯,該事件中寄宿處不是行政機關,不存在相關委托。因此,它無權處以罰款。所以他對學生疊被子罰款是違法的。
其次,據透露,寄宿公寓經常對學生罰款。換句話說,罰款在寄宿公寓眼裏似乎是他可以行使的壹項權利。但實際上法律並沒有規定和賦予他這樣的權利。寄宿公寓的做法是對法律的漠視,是對合法權利的侵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每個公民都應該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保護公民的權利,但也規定了公民的義務。法律是壹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行為準則,任何組織和個人的所作所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約束。
安徽淮南的寄宿公寓罰款事件,顯然是侵犯了法律賦予的權利。作為非行政主體,實施行政罰款是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壽縣官方公報顯示,不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人,最終只能得到法律的懲罰。邊肖在此也提醒廣大讀者知法、守法、用法,做壹個合格的中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