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老師備考什麽科目?

老師備考什麽科目?

對於第壹次報考教師編制的考生來說,並不太了解教師編制考試要考哪些科目。簡單來說,教師招聘考試的筆試內容分為三類:教育理論基礎和學科專業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事務基礎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教育基礎知識(事業單位D類)。

1,普通考教育學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兩大科目。

教育學的理論基礎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改革、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新課程改革等相關教育理論知識。

註:某些領域的教育理論基礎會包括公共事務和時事政治的基礎知識。具體要看妳報考地區的招考簡章,參加省統考的地區參考省統考的考試大綱。

2、專業知識和公共* * *基礎知識

大眾的基礎知識也不壹樣,有的地區參考上述教育理論知識;公基在某些領域的內容包括:政治、經濟、法律、科技人文、自然地理、歷史文化、制度、管理、道德建設、公文寫作、時政政策等等。

3、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教育基礎知識(院校D)

考察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與推理、定量分析、策略選擇等。

註:教育理論知識又稱教育綜合知識、綜合教學。

具體考試內容以各省市考試公告為準。

以上是關於老師備考哪些科目的內容。

  • 上一篇:房屋建築的稅率是多少?
  • 下一篇:金融工作人員挪用客戶資金的法律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