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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標準是

教師職業道德評價的基本標準是教師的道德認知。

教師職業道德的內容:

第壹,愛國守法

教師職業道德不僅要求教師熱愛祖國和人民,而且要求教師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還要求教師遵守教育法律法規,履行教師職責,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對教師規定的行為規範,不得違反國家的方針政策。

第二,熱愛和尊重自己的工作

教師需要熱愛自己的事業,勇於獻身教育事業。其次,在教學活動中,教師要高度負責,認真備課,上課,認真幫助學生完成作業;最後,教師要認真為學生解決難題,而不是敷衍了事。

第三,關愛學生

教師首先要關心班裏的每壹個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不要隨意懲罰學生;其次,老師要公平對待班裏的每壹個學生;最後,老師需要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關心他們的身心健康。

第四,教書育人

教書育人是教師最重要的職責。首先,教師在教育學生時,要遵循教育規律,用素質教育的方法,不能隨意進行;其次,在教學生時,教師要有說服力,能根據學生的不同特點進行教學;最後,教師要註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激發學生的潛能,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動詞 (verb的縮寫)以身作則

教師的行為對學生有潛移默化的影響。老師應該嚴格,為學生樹立榜樣。首先,在服裝方面,老師要大方得體,不能穿著花裏胡哨;其次,舉止要有禮貌;最後,教師應該關心集體,註意學生之間的團結與合作。

六、誠信教學

作為教師,我們應該誠實,自覺抵制外界的誘惑,不能利用職務之便給學生有償家教,也不能為自己謀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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