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指教育法形成的力度。根據馬克思主義的法律觀,教育法律的真正來源是由社會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稱為物質意義上的來源。通常是指其形式淵源,即教育法創立的方式。這部法律是以什麽樣的國家機關和方式創立的,它表現為什麽樣的法律文件,這取決於教育法的性質,但也受到國家政治制度、民族文化傳統、社會發展階段等因素的影響。歷史上教育法的來源主要有:習慣法(不成文法)、判例、規範性法律文件(成文法)、條約等。我國教育法的淵源主要是國家制定的關於教育的規範性文件。其特點:(1)成文法是主要形式;(2)制定和頒布教育法規的國家機關地位不同,名稱和效力也不同。主要淵源是憲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教育法規、教育條例和教育條約、協定;(3)教育法律規範性文件由國家強制力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事業。實施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障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
上一篇:江西財經大學在職研究生有多少渠道?下一篇:金融法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