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規的縱向結構是指將調整內容相同的教育法規按照效力的高低進行分類而形成的法律體系。由於各種形式的教育法是由不同性質和地位的國家機關制定的,制定機關的性質和法律地位不同,從而導致教育法的效力不同。
根據我國立法法的有關規定,我國教育法規的效力等級遵循以下原則:
1.《憲法》中關於教育的規定>:教育基本法>單獨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規>;地方教育法規>地方政府法規。
2、部門教育法規與地方教育法規具有同等效力。
3、部門教育法規與地方政府規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權限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