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辦理警情135有什麽規定?

辦理警情135有什麽規定?

135的規定是指事發地距離派出所150米以內,要求出警人員在1分鐘內到達現場;在距離派出所500米範圍內,警察必須在2-3分鐘內到達現場。500米到2000米的距離內,警察必須在3-5分鐘內到達現場;在2000米以上的距離,警察必須在5-10分鐘內到達現場。

另外,135的規定也是事故民警對交管局和大隊的嚴格要求。接到“110”指令或其他報警時,壹分鐘內出警,市區三分鐘到達現場,壹般警情力爭五分鐘內處置完畢。

根據法律規定,110報警服務臺應當及時發布警情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臺發布的警情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處置。

法律依據: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

文章

110警察工作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提供安全服務。

第四條

110報警服務臺應提前處理緊急報警,直接指揮公安機關各單位和負責處理警情的民警,並調用設備監督指導警情處理。

公安機關各警種、各實戰單位要建立與110接處警工作相銜接的工作機制,確保指令及時執行。

第十條

110報警服務臺及時發布預警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臺發布的預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處置。

  • 上一篇:交通事故多少年有效?
  • 下一篇:借據上的參考是否有法律責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