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的工資(100%已支付)。
3.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每日八小時計算,不足八小時及以上的,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所以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勞動者可以拿到三倍的加班費,不能用請假來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one hundred and fifty %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1.借款人最好手寫借條,但要註意書寫規範。打印出來的借條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但是容易偽造。借款人簽名也要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壹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寫借條時要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以備核查。
2.貸款發生日期——壹定要寫清楚,最好精確到天。還款日期可以在借款單上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借款人可以隨時主張歸還。如果約定了還款日期,則只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