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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房貸都是老公的,我還離婚了。我參與了嗎?

夫妻離婚不是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證那麽簡單。大多數情況下,很多夫妻會因為財產分割產生糾紛,無法私下協商。最後,他們會去法院讓法官判決。接下來跟大家聊兩個話題:老公還房貸的時候房子歸誰,婚後女方不參與還貸離婚怎麽分。希望能幫到妳。如果妳對以上兩個話題感興趣,請壹起看看。

第壹,是老公還房貸,離婚還房子。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丈夫買的,婚後沒有加妻子的名字,是丈夫壹個人在還房貸,那麽這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的收入是屬於兩個人的。然後老公還貸的時候,有壹部分是屬於妳的,所以離婚的時候需要老公補償老婆,主要是還款額和房產增值部分。

2.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即使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房貸還是老公還的,即便如此,房子還是屬於婚後夫妻的* * *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全部財產在夫妻存續期間應平均分割。

所以離婚的房子都是老公還房貸的時候誰擁有,主要看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跟誰還房貸沒關系,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只要是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的財產都要分割。

第二,婚後女方沒有參與還貸離婚。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丈夫買的,婚後房產證上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婚後還房貸時,以夫妻* * *財產償還;那麽不是把女方的名字寫進房產證,而是按照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妳需要付給女方壹部分還貸款和壹部分房產增值的費用。

2,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婚後離婚怎麽分,那也是屬於妳們夫妻的。離婚的時候,要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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