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是老公還房貸,離婚還房子。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丈夫買的,婚後沒有加妻子的名字,是丈夫壹個人在還房貸,那麽這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婚後的收入是屬於兩個人的。然後老公還貸的時候,有壹部分是屬於妳的,所以離婚的時候需要老公補償老婆,主要是還款額和房產增值部分。
2.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即使房產證上只有老公的名字,房貸還是老公還的,即便如此,房子還是屬於婚後夫妻的* * *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全部財產在夫妻存續期間應平均分割。
所以離婚的房子都是老公還房貸的時候誰擁有,主要看房子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跟誰還房貸沒關系,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只要是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的財產都要分割。
第二,婚後女方沒有參與還貸離婚。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丈夫買的,婚後房產證上寫的是女方的名字,原則上屬於夫妻共有。婚後還房貸時,以夫妻* * *財產償還;那麽不是把女方的名字寫進房產證,而是按照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妳需要付給女方壹部分還貸款和壹部分房產增值的費用。
2,如果房子是婚後買的,婚後離婚怎麽分,那也是屬於妳們夫妻的。離婚的時候,要分財產。